我國跨境電子商務的政策(2008-2015)

2022-07-19T15:19:29.000Z | 内容运营

最近幾年,我國跨境電子商務的業務量快速增長,而跨境電商公司[ https://www.lazada.cn/ecosystem ](比如來贊達

[ https://www.lazada.cn/ ])的高速發展離不開政策的支持。 我國跨境電子商務政策萌芽時期(2008-2012年)的政策,還沒有對跨境電子商務進行準確定義,國內跨境電子商務行業也剛剛起步不成體系,各種政策多由商務部牽頭製定,處於嘗試階段。 而且大部分政策都是針對電子商務,順帶對於跨境電子商務進行了一定的規範,顯然還沒有得到政府的足够關注與有力支持。 而到了我國跨境電子商務政策快速發展時期(2013-2015年),情况有了很大不同,包括國務院辦公廳在內的多個政府機構部門,都開始從各自的事務領域對跨境電子商務的相關方面出臺政策,擴大政策體系來涵蓋跨境電子商務方方面面的問題。 其中國務院開始下達的政策體現了政府決策對於跨境電子商務的重視,跨境電子商務也逐漸開始“有法可依”。 再之後進入我國跨境電子商務政策爆發時期(2015年至今),政策數量不斷增多,政策內容不斷細化並具有針對性。 經過了摸索時期的各政府部門]開始總結前一時期的實踐經驗並結合發展現狀對政策進行不斷的優化、調整與改進,使得我國跨境電子商務政策體系不斷成熟,對我國跨境電子商務行業發展起到了有力的支撐作用。 這些政策從跨境電子商務各個方面,大到行業制度、環境建設,例如開展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試點,小到跨境電子商務的實踐,例如稅收、支付、通關等方面,為跨境電商品牌

[ https://www.lazada.cn/about ]的發展掃清障礙、創造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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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國跨境電子商務政策的萌芽時期(2008-2012年)

這一時期我國跨境電子商務活動剛開始隨互聯網科技的成熟與海外代購發展起來,業務量逐步增加,國內對於跨境電子商務的政策未成體系。 2009年4月,商務部發佈《電子商務模式規範》與《網絡購物服務規範》。 2010

年6月,商務部再發佈《關於促進網絡購物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對網購進行進一步的規範。 2011年4月,商務部與北京市共同主辦“誠信經營、規範服務一2011

協力廠商電子商務交易平臺高峰論壇”,發佈《第三方電子商務交易平臺服務規範》。 2012

年5月發改委與海關總署發佈《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於組織開展國家電子商務示範城市電子商務試點專項的通知》,針對以快件或郵件管道通關的跨境貿易電子商務存在難以快速通關、規範結匯及退稅等問題,由海關總署組織有關示範都市開展跨境貿易電子商務服務試點工作。 這標誌著我國跨境電子商務試點進人日程,也代表我國跨境電子商務政策的正式起步。

二、我國跨境電子商務政策的快速發展時期(2013-2015年)

從這一階段開始,多個相關部門都參與了跨境電子商務政策的製定,他們工作的主要目的是大力支持跨境電子商務新興業態的發展,積極引導跨境電商運營

[ https://www.lazada.cn/ecosystem ]的規範化。 涉及跨境電子商務政策制定的部門包括國務院、海關總署、商務部、發改委、財政部、稅務總局、工商總局、質檢總局、中國人民銀行和國家外匯管理局等。 2013年8月,商務部、海關總署等八部委發佈《關於實施支持跨境電子商務零售出口有關政策的意見》。 從國務院到各大相關部委,也紛紛出臺針對跨境電子商務行業的配套政策措施。 2013年

12月,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發佈《關於跨境電子商務零售出口稅收政策的通知》,明確了從事跨境電子商務零售企業退免稅的條件,從而大大降低了企業成本; 在這期間不僅有2013年國家進一步新增跨境電子商務試點城市,說明在跨境電子商務這一領域中取得了很大的進步; 同時2013年12月,全國人大常委會在人民大會堂上召開了《電子商務法》第一次起草組的會議,正式啟動了《電子商務法》的立法行程。 2014

年開始,海關總署相繼發佈了12號、56號、57號公告,進一步證明了國家在跨境電子商務這一領域的重視程度。 2015年,國家開始設立中國(杭州)跨境電子商務綜合實驗區並將七個都市作為了進口試點城市並作2015年電子商務工作要點,體現國家已將跨境電子商務作為外貿的一部分給予更多的關注。 2015年6月,國務院辦公廳發佈了《關於促進跨境電子商務健康快速發展的指導意見》。 各部門通力合作,更全面地規範了跨境電子商務的相關問題,促進品牌出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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